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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净水质量现状和对纯净水国家标准的建议

出自: www.txhcjst.com 已被浏览:1121 次

对于饮用纯净水的水质,虽然已颁布有国家标准, 但对其利和弊的看法,这些年来一些营养学家、医学家、水处理专家、生命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等都一直在进行着研究、论证和争执。饮用纯净水之争并非纯学术问题之争,而是关系到数亿人的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 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纯净水存在的质量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之前, 纯净水的各类监督抽查结果均不乐观, 合格率基本上在 60% - 80% 之间徘徊。2004年饮用水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后,纯净水的质量有了较大改观。国有、合资、独资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稳定,产品抽样合格率较高, 而个体、私营的小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差,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低; 生产领域的产品抽样合格率明显高于流通领域;小瓶装饮用水的抽样合格率远远高于大桶装饮用水的抽样合格率, 这说明大桶装饮用水的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不合格项目及其产生的原因如下:

1.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是常规安全卫生检测中, 用来评价被检样品的一般卫生质量、污染程度以及安全性的指示菌,样品中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的多少反应出该产品整个生产、运输过程的卫生状况。GB17324- 200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菌落总数 20cfu/m ,l 不得检出霉菌和酵母。由于纯净水本身不含任何有抑制细菌繁殖的物质,水中的微生物在短时间内会成倍地增长, 达到数以万计的数量级;由于桶装水要置于饮水机上方可饮用, 很易造成产品的二次污染。

按照国家标准所检的菌落总数是指在接近人体体温( 37)培养后所得的细菌的总量, 虽然其中大部分为非致病性的杂菌,但饮用仍具有一定的风险; 霉菌和酵母虽然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 但大量存在于饮用水时, 易引起饮用者腹泻,特别是一些体质较弱的人群(老年人、儿童等 )的危害较大,另外霉菌生长过程中产生的毒素会引起人体慢性中毒,严重者会导致癌症。造成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合格的原因有下几方面:

瓶、纯净水桶及其盖的消毒不到位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杀菌设施失控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瓶(纯净水桶)及其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封盖不严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瓶纯净水桶及盖造成污染。消毒剂选择、使用不当造成微生物不合格等。

2.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分布较广, 在温血动物粪便和自然界广泛存在。调查研究表明, 大肠菌群细菌多存在于温血动物粪便、人类经常活动的场所以及有粪便污染的地方,人、畜粪便对外界环境的污染是大肠菌群在自然界存在的主要原因,大肠菌群的检出代表着该饮用水受到粪便的污染。GB17324-200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大肠菌群应 3MPN/100ml。大肠菌群很标表明水样可能存在粪便污染, 潜伏着食品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造成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原因如下: 

可能水源周围存在人畜活动, 而水源防护不到位;由于蓄水池防护不当或未按规定清洗消毒、工人未严格执行洗手更衣等生产卫生规范等均可能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杀菌消毒不到位。

3. 高锰酸钾、氯化物、游离氯、臭和味高锰酸钾消耗量是指 1L水中还原性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被高锰酸钾氧化时所消耗的氧毫克数, 它考察的主要是水有机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氯化物和游离氯均是消毒剂的指示指标, 其含量的多少反映水中消毒剂的残留量。GB17323- 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中规定,饮用纯净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以 O2计)不得很过 1. 0mg/L。如果高锰酸钾消耗量偏高,有可能水中有微生物很标, 也可能是一些厂家为防止微生物很标而增加消毒剂 ClO2的量, 从而产生一些 新的有机卤代物, 在这种情况下, 一般游离氯也会很标。

水中的游离氯是用于消毒杀菌的,一般来说水中的游离性余氯在 0. 3毫克 /升~ 0. 5毫克 /升对人体无害, 但如果很标会对人体的角膜、咽喉等部位组织产生不良刺激; 而且游离氯会在水中生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这些都是致癌物, 在体内沉积下来,将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造成高锰酸钾、氯化物、游离氯等项目不合格原因:  企业为防微生物很标任意加大消毒剂浓度或使用量 企业使用消毒剂消毒后清洗不彻底,致使消毒剂残留于水中。

4. 电导率

电导率是指水中含有的溶解性固体的多少, 水中溶解性固体含量大,则水中离子浓度高, 电导率高。电导率是反映瓶装饮用纯净水纯度的重要指标,水的电导率越低水质越纯净。目前国家标准规定饮用纯净水的纯度为电导率不大于10s/cm。造成电导率不合格的原因:

在纯净水生产过程中,过滤, 很滤或者反渗透装置长时间未清洗。生产厂家为加快生产进度,降低生产成本未合理运用相关设备。纯净水桶清洗不彻底,导致二次污染。

5.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与人体血液作用, 形成高铁血红蛋白, 从而使血液失去携氧功能,使人缺氧中毒, 轻者头昏、心悸、呕吐、口唇青紫, 重者神志不清、抽搐、呼吸急促,抢救不及时可危及生命。不仅如此,亚硝酸盐在人体内外与仲胺类作用形成亚硝胺类,它在人体内达到一定剂量时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对NO2含量的监测十分必要。水体受到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中含氮有机物污染后,有机物受微生物作用而分解, 在水体中产生氨氮、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等无机氮化合物,这三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此水中的亚硝酸盐氮可以来源于氨氮的氧化,亦可以来源于硝酸盐氮的还原。

还有水源受含氮有机物污染后,经常规净化工艺生产的自来水有可能产生亚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是由氨氮氧化产生的。我国水中亚硝酸盐的限量指标是0.002mg/L,不合格原因:

水源受到含氮有机物的污染。生产过程中水体净化不彻底基于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质量改进措施及建议:在生产中严格控制臭氧的浓度;回收纯净水桶的清洗消毒一定要到位;要做好灌装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灌装设备运行良好, 保证灌装车间的空气洁净度工人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应使用瓶盖密封圈, 避免桶装水在运输过程中渗漏, 空气进入造成二次污染; 应严格控制消毒剂的使用量, 管道及瓶桶消毒后一定要用净水清洗干净, 避免消毒剂残留。

加强水源的防护,定期对蓄水池清洗消毒,并定期对源水进行监测。鉴于以上原因, 消费者在选购和消费时, 首先, 看标签、选品牌。购买饮用水时, 消费者较直接的参考就是产品标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标签必须标注产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等, 矿泉水还要标明主要成分指标、水源地、国家或省级的鉴定。其次, 看包装, 忌贪便宜。小7.5升水桶装水一般瓶壁厚薄适中,有弹性,明度好且有光泽,瓶盖上生产日期清晰完整;劣质品瓶壁薄、脆且弹性差,色泽深, 手感粗糙,瓶盖不易一次性开启, 严重时有漏气、漏水现象。

较后, 还要考虑用水量, 选择小包装。饮用水是有保质期的,特别是开启后保质期更短, 一般要求在 3日 5日内用完。现在市面上供家庭饮用的水大多为 5加仑 ( 18. 9升)装, 对于普通的三口之家来说,很难在保质期内用完。因此,应尽可能选购小包装, 否则, 建议煮沸后饮用, 或用于煮饭、冲茶。

二、对纯净水国家标准的建议

理想概念的健康安全饮用水,应该是: 不含任何对人体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尤其重视有机污染物 )。 水的硬度适度, 50 200mg/l(以碳酸钙计)为宜。 人体所需有矿物质含量及比例适中(主要考虑人群普遍缺乏的常量元素)pH值要呈微碱性 (7.08.0)。水中溶解氧及二氧碳含量适度(水中深解氧 6mg/l)。水分子团小 (H z数值表示)。水的营养生理功能 (如水的溶解力、渗透力、扩散力、乳化力、洗净力等)要强。

国家1998年4月21日发布了7.5升水桶装饮用纯净水国家标准。此标准的发布对于推动、规范正在兴起的瓶装纯净饮用水行业的有序发展起到很大推动和保障作用。但是标准也具有其动态性和时效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意识的提高及科学分析手段的完善, 标准一般 3- 5年要进行补充和修订。目前纯净水国标中尚存在许多不足, 存在不完善之处:

1. 某些指标应和目前国际饮用水标准接轨。首先要把名词术语和国外饮水水质标准接轨。例如, 在所有的国外水质标准中均没有出现电导率一词,而是采用硬度CaCO3)及溶解性总固体表示水中矿物质含量。而电导率是工业生产用水所采用的概念。

2. 标准制定要有科学依据。水中PH值对人体健康是重要指标。人体血液PH值范 围为7.3-7.45,纯净水PH值为5-7,下限值甚至低于酸雨污染的指标(5.6)。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指定如此低的标准,这样低酸值水作为人体的饮用水缺乏科学的根据作为指导。

3. 该严则严,不严则宽。

与国外饮用水质标准相比, 纯净水国标中存在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的现象。例如, 纯净水中菌落总数每毫升小于等于 20, 比世界其他国家饮用水标准都严,国外许多国家取消该此项标准。在国外有害微生物指标严了又严, 纯净水标准中大肠粪菌每100毫升小于等于 3, 国外标准及我国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中则规定不得检出。另外, 国标中对余游离氯(以 CL-计ml/L)定为 0. 005,很过分析仪器精密度,精度定这么严格,是否科学、实用。

4. 纯净水相互矛盾的地方应加以修改。

例如氯化物可以等于6,电导率必然很过 10S/cm,而标准要求电导率为10,企业不知道以哪种项目为准。产品的标准是较高一级的标准,它是对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合法性给予的法规性肯定和规范, 也是对生产企业和用户消费者的一种权威性正确引导。目前纯净水标准中某些指标存在不科学、不安全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对于瓶装纯净水国标按一定程序进行修订。